关于广州市番禺区物业管理协会的组织架构
一、组织架构
(一)成立时间
我会是2012年在番禺区民政局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
(二)组织架构
经2021年4月16日“番禺区物业管理协会第二届第四次会员大会暨换届选举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会长选举,现我会由广州市美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官朝明担任法人和会长职务,并另设12名副会长、9名常务理事、18名理事,共同组成理事会。协会重大事项由理事会会议和会员大会审议、表决。协会秘书处为常设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决策,秘书处现聘有1名秘书长、3名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的执行。
(三)会员情况
我会目前共有104家会员单位,理事以上会员单位40家。
(四)已完善的协会制度
1.《广州市番禺区物业管理协会章程》
2.《广州市番禺区物业管理协会印章、文件管理制度》
3.《广州市番禺区物业管理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4.《番禺区物业管理协会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5.《番禺区物业管理协会工作人员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6.《番禺区物业管理协会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制度》。
二、业务范围
(一) 组织会员学习物业管理的理论政策和法规,研究探讨有中国特色的物业管理模式及方法,代表会员参加政府的决策论证及有关活动,积极为政府制定行业政策及法规献计献策;
(二) 协助政府部门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的规划及管理举措,代表会员向政府反映行业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及要求;
(三) 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我会开展的物业管理相关业务;
(四) 发挥协会的专家职能,为会员单位开展多方面的业务指导,为会员单位及社会提供物业管理方面的咨询、项目策划、评估、招投标等服务;
(五) 积极为会员单位提供多种服务;收集整理国内外管理信息,组织参加国内外研讨会,开展多形式的学术交流,提供信息和理论交流刊物,举办各类技术业务培训,提高行业整体管理水平和专业队伍素质;
(六) 制定物业管理行规行约,开展创优达标考评,推行行业自律管理,监督和规范会员单位的物业管理行为,受理对会员单位的投诉,处理会员单位违规及有损行业声誉的行为;
(七) 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帮助会员单位协调纠纷,化解矛盾,代理诉讼,为会员单位的正当行为提供支持;
(八) 推动行业内外的横向联合,加强与内地、省内珠江三角洲、港澳台地区及国外物业管理界的沟通与交流,扩大番禺区物业管理的影响力;
(九)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继续培训和考核工作;
(十) 代表本行业参加市专业会议,接待区外来访组团;
(十一)建立行业专家人才库,组织专家学者参加政府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工作;
(十二)政府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十三)根据需要开展有利于本行业发展的其他活动;
(十四)为会员单位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