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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广州市番禺区物业管理协会
地址:海伦堡创意园4座2梯A09、A10、A11档(沙头街沙头社区居民委员会楼上)
电话:020-34600566
E-mail:py34600566@163.com
网站:www.pypm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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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通知】番禺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小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开工登记
小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应向在管物业服务企业办理开工登记。开工登记严格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第十四条办理,并应明确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企业法律法规禁止的装修行为。对没有办理开工登记擅自装修行为,坚决予以制止。涉嫌违法建设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报区城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二、切实履行管理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履行住宅装饰装修管理的责任,加强装饰装修过程中的巡查并将检查记录存档,对违规拆改主体结构、擅自占用共用部位、在没有防水要求部位加建厨卫、超越开工登记范围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书面告知并要求装修人和装修企业限期改正。限期内不予改正的,视情况相应报区住建、国规或城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三、加强对装修企业和人员管理
凡进入物业服务区域进行住宅装饰装修的企业,必须提供营业执照、装修资质证书或家装准入证书、装修合同,并签订装修服务承诺。凡进入物业服务区域进行住宅装饰装修的人员,必须提供从业人员上岗证书、身份证,由物业服务企业发放本小区准许出入证件。
四、加强文明施工管理
强化管理装修人和装修企业的文明施工行为,开工前要做好公告和邻里的沟通工作,对施工时间、施工噪音控制、施工垃圾清理、施工人员活动范围、施工机具、装修材料和施工垃圾运输路线等要有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劝止不文明施工行为。
五、及时协调化解装修矛盾纠纷
物业服务企业有义务、有责任及时协调、化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过程中引发的各种矛盾纠纷。装修引发的矛盾纠纷通常都是邻里问题和物业管理问题,物业服务企业应予以高度重视,加强沟通,依法依规及时化解,必要时寻求属地镇街、居委和相关主管部门支持。
六、加强宣传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宣传计划,在小区内宣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法规中关于装饰装修管理的内容,宣传本物业管理区域相关装修约定,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用宣传方式,发动居民相互监督。
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是防治住宅小区违规装饰装修、减少邻里纠纷、构建和谐小区的必要措施,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履行责任,认真做好服务。对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不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区住建局将依法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广州市番禺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2月5日
本文链接:
http://www.pypmi.cn/news/2018-3-27/3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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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3-27 15:0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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